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头条热点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定罪?

    信息发布者:温福利
    2018-07-05 11:19:32   转载

    今年以来,定州市紧紧围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,以建筑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为重点,坚持源头治理、动态监管、应急处置相结合,严厉打击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,保障农民工根本利益。



    “2016年年底,我们接到李某及白某等两起关于某工地拖欠工资的投诉,称施工后,该工地拖欠工资,一直未结算。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介绍说,“我们立即组织人员对这两起拖欠工资案件进行核实查处,为工人讨回了工资。”点这免费下载施工技术资料


    经查,这两起案件为同一承包人同一项目,劳动监察大队作并案处理。2016年12月26日至2017年1月5日期间,劳动监察大队多次联系该工程分包负责人王某某未果,2017年1月6日,依法在工地对王某某留置送达《劳动保障监察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》,要求王某某与工人核对账目,并足额支付工人工资。但王某某逾期未支付工人工资,根据相关文件要求,王某某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,遂将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。


    最终,王某某积极配合处理欠薪案件,经过双方核对账目,王某某应支付李某等4名工人工资6000元,应支付白某等68名工人工资343288元。合计拖欠李某、白某等72名工人工资349288元。

    2017年1月24日在劳动监察大队足额发放了工人工资,至此李某、白某等72名工人工资全部结清。


    定州市严格落实工资保证金、工资预储金、应急周转金制度,不断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,推动欠薪入定罪,完善应急响应机制,快速处置突发事件,落实“黑名单”制度,加大对欠薪企业惩戒力度。


    据了解,截至目前共巡查用人单位300余户,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100余份,依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约100余起,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起,公安机关立案查处2起。

    严惩欠薪行为

    对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责令限期改正,对拒不改正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,对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(八)》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,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。


    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、时间长、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,在依法进行处理和处罚的同时,还要按照有关规定记人“黑名单”实施联合惩戒。

    对发生重大欠薪问题且拒不改正的建筑施工单位,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依法停止其投标资格,清出建筑市场,性质恶劣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